煙具店賣大麻吸食器? 店家指民眾或反煙團體不瞭解而誤會
店家用大麻葉當商標,但否認販售任何有關毒品或大麻的物品。(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讀者向本報投訴,指在兩個地方看到展售大麻吸食器,有誘人於罪之嫌,讀者並提供兩地的地址,記者今天(25日)走訪發現,這位投訴讀者提供的高雄市與台中市地址,都是同一家煙具店CANNABIS(譯名為大麻,臉書名稱為「超級煙具」)的2家分店,其中,位於台中市逢甲大學旁的台中逢甲店,女店員強調,該店雖以大麻葉為標誌,但並未販售大麻吸食器,且禁止討論任何跟大麻等毒品相關議題,避免捲入無謂的困擾,老闆鐘先生則說,他們賣捲煙與煙具已10多年,許多人或反煙團體不瞭解,認為捲煙就是大麻,煙具就是大麻吸食器,讓他們深感困擾。
記者在上述「台中逢甲店」,見到許多造型奇特的煙具,但並未見到標示「大麻吸食器」的物品,以第三者的角度看待,並沒有「專供」吸食大麻的器具,以煙斗為例,塞入菸葉點火吸食,稱之為煙斗,如果拿煙斗吸食大麻,煙斗就變成了「大麻吸食器」,「大麻吸食器」是指「用途」,許多東西都能變成「大麻吸食器」,包括打火機、煙斗、煙具、捲煙的紙等。
鐘先生也舉賣打火機為例說,有人拿去烤肉,有人拿打火機縱火,煙具就是吸煙的器具,如果有人拿去做其他用途,不能因此咎責給賣打火機的店家,他曾多次下令,嚴禁店員與客人討論大麻等毒品議題,違反者一律開除。
他強調,他們用大麻夜當商標,視覺效果很強烈,但也頻頻引發誤會,這個他甚感抱歉,不過,店內並未販售跟大麻或毒品相關物品,經常有媒體來詢問,甚至有電視台偷偷拍攝店內,也常遇到民眾檢舉,但他們絕對禁得起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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