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摸乾女兒 色乾爹被判刑4年半
鄭男「亂摸」乾女兒,屏東地院法官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半。(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鄭姓男子將小六女「小如」(化名)認做乾女兒,學校運動會結束後,小如的母親請託鄭男到學校將小如接回家,鄭男卻在房間內對小如「亂摸」,結果被小如的母親撞見喝止,母親隨後帶女兒到醫院檢查,因發現異狀決定報警,鄭男雖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並不採信,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半,可上訴。
鄭男應訊時強調,當時在房間是在和「小如」玩,小如的妹妹也在場,他決不可能對小如猥褻;鄭男的辯護律師認為,小如被帶到醫院檢查時發現有異狀,可能擔心交男朋友的事被母親知道後會挨罵,才反指鄭男侵犯她。
小如則指控乾爹已不只一次侵犯她,檢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鄭男起訴。
屏東地院合議庭發現鄭男事後曾打算以30萬元擺平此事,經法官詢間相關證人及專業心理醫師後,認定鄭男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成立,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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