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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傳鹹濕訊息 大老婆反擊求償100萬

已婚廣告公司前總經理認識女網友後,在未告知已婚情形下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元配事後對小三提起刑事告訴,民事則對兩人連帶求償100萬元。(情境照)

已婚廣告公司前總經理認識女網友後,在未告知已婚情形下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元配事後對小三提起刑事告訴,民事則對兩人連帶求償100萬元。(情境照)

2017/08/16 11:4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某廣告公司前總經理阿成認識女網友後,竟違背婚姻忠誠,私與對方上床後遭元配揭穿,小三挨告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但刑庭法官認為,被告因阿成隱瞞在先才觸法,基於「罪疑唯輕」原則,判她無罪;民事方面,元配另追加對丈夫連帶求償100萬元,本周開庭時同時驚爆被告二人曾留下性愛光碟1支,女方更曾傳鹹濕LINE訊息「我想用口含住」、「舌頭舔XX(指生殖器)」予男方。

阿成被指在102年4月初上網認識女方,成為情侶後多次發生性關係並共赴日本旅遊,但去年被元配揭穿並提告。女方在刑事開庭時否認鹹濕LINE訊息、性愛光碟等證據能力,同時主張告訴人提告已逾追溯期,並堅稱男方刻意隱瞞已婚身分在先才交往,自認應獲無罪判決。

法官則審酌被告與阿成的訊息截圖認定,雙方即使曾有多次性關係,但均在女方不知情情況下才發生,基於「罪疑唯輕」原則,一審已對她做出無罪判決;全案現正上訴高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阿成、女網友律師與大老婆本週開庭時對簿公堂。大老婆說,依據阿成與女網友交往並性交等行為,已侵害自身配偶權,因而求償100萬元。未殺價的阿成當庭承諾連帶賠償,並提到,在性愛影帶中暱稱對方「小乖(女網友乳名)的人就是自己」,也強調,雖初期未承認已婚,但在女網友發現後已坦承娶妻,不過對方仍同意交往,才會繼續背叛老婆而出軌。

不過坐在阿成身旁的女網友律師辯稱,當事人從不知情男方已婚,何況性愛畫面中女子究竟是誰仍無法確定,也不能全憑單方面說法而認定「小乖就是XXX(指女被告)」。

當天庭訊過程也提及女方曾傳「我喜歡直接被你X」、「我想用口含住」、「想用舌尖舔他」與「舌頭舔XX(指生殖器)」等鹹濕訊息或簡訊給阿成;阿成則承認接到訊息。

法官庭末要求大老婆須在庭後特定配偶權被侵害之範圍並具狀補陳,全案定下月21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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