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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鹹濕簡訊給已婚男 女公務員辯「愛愛是擁抱接吻」

女補教老師控訴一名女公務員與他丈夫阿盛(化名)疑有婚外情,兩人通訊對話極盡鹹濕肉麻。(情境照)

女補教老師控訴一名女公務員與他丈夫阿盛(化名)疑有婚外情,兩人通訊對話極盡鹹濕肉麻。(情境照)

2017/07/26 00:1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女補教老師控訴一名女公務員與他丈夫阿盛(化名)疑有婚外情,兩人通訊對話極盡鹹濕肉麻,女方對阿盛說「愛愛後想躺在你懷裡」,破壞她家庭,使得阿盛要跟她離婚,她要向外遇女求償。女公務員辯稱「愛愛只是擁抱接吻意思,與阿盛非男女朋友。」,但不被法官採信。

這名女補教師主張,女公務員明知阿盛是她的丈夫,對方竟與丈夫交往、發展婚外情,兩人在通訊軟體裡有極親密對話,內容有女公務員說「連愛愛後想躺一下你的懷裡,都變得遙不可及,我喜歡被你想念、被你需要的感覺,我希望讓你一直愛著,被你抱著時候...」;阿盛也說「我不是只想愛愛而已,也想看你、載你回去,我很堅定、不會放開你...好想跟妳愛愛喔」。

女補教師痛批女公務員破壞其家庭美滿,已對女方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訴,目前由檢方偵辦中。女公務員與丈夫的親密對話已超過男女普通朋友正常社交行為,導致阿盛決意要跟她離婚,她蒙受精神上難以承受的痛苦,依民法要向女公務員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挨告的女公務員坦承與阿盛有這些對話內容,但部分對話是阿盛先向她表達追求,阿盛還拿與妻子同意離婚的對話給她看,後來才有這些被指控的親密對話,她堅持阿盛未離婚前,雙方不是男女朋友,「愛愛」只是指擁抱與接吻,未侵害女補教師的配偶權,縱有損害也屬輕微,對方請求慰撫金額過高。

對於女公務員辯詞,法官查認女補教師與丈夫是曾討論離婚一事,但尚未離婚,女公務員與阿盛的對話顯示彼此思念愛戀之情、隱含男女性愛肌膚親愛之舉,依一般社會生活經驗理解,「愛愛是指男女之間的性行為」,被告說法是強辯之詞,已逾越普通朋友正常交往分際,破壞原告家庭幸福與其配偶權,原告請求賠償於法有據。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原、被告兩人社會、經濟等條件與原告受害精神痛苦情形,判女公務員要賠償12萬元,此案還可上訴二審。

挨告的女公務員與原告的丈夫對話內容有親密鹹濕內容。(記者王俊忠翻攝)

挨告的女公務員與原告的丈夫對話內容有親密鹹濕內容。(記者王俊忠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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