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天過海A公司物料 台積電工程師遭起訴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前台積電江姓助理工程師發現公司對於機台零件處理報廢後,並無後續控管機制,於是偷偷以同事帳號領料,再馬上報廢,藉以侵占46件物料,金額達145萬餘元,事後遭台積電開除,新竹地檢署上週依業務侵占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江男99年7月至104年7月間,受僱於台積電12廠奈米蝕刻工程部蝕刻設備六課擔任助理工程師,負責機台設備保養、協助工程師清理機台及領取、保養機台零件等業務。
江男利用公司內部對於領取機台零件處理報廢後,並無後續控管機制的漏洞,明知料件未損壞,仍接續以其多名同事帳號開立領料單,未依正常程序申請將料件新品上機使用,也就是未實際安裝上機,馬上即再以自己或同事帳號,透過物料追蹤系統提出報廢料件處理,以此方式侵占料件共46件,致台積電受零件價值共145萬4796元損害。全案經台積電向新竹地檢署告訴偵辦。
江男坦承有申請料件上機、下機及報廢,卻矢口否認侵占,辯稱大家都會多領料件,他是領新的料件,將舊的料件報廢,事後再上系統作上、下機的動作。
然而檢方調查,本案料件均係於申請上機後數十秒內,旋即下機,並於數分鐘內隨即報廢,處理程序明顯異常,顯非領取新料件而報廢舊料件情形,且料件申請上機至下機報廢程序,均須登錄系統控管,斷無先領料再上系統作上下機動作的可能。
此外,料件標準使用週期為3個月以上,然江男個人於短短一年內申領46件料件,亦非屬預先囤料的合理情狀,足見江男所辯顯係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檢方查出,江男對公司坦承有報廢料件共46件後,遭台積電解僱,事後並賠償10萬元。
檢方依業務侵占罪嫌起訴江男,至於本案犯罪所得為145萬4796元,則建請院方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