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強擄女學生性侵犯 雲檢速辦速結起訴
進入國中校園隨機強擄女學生性侵的張姓男子,遭雲檢速辦速結起訴。(記者廖淑玲翻攝)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發生在上月底,20歲張姓男子到某國中,見到校參加暑輔的12歲少女落單,竟起色心強擄到廁所欲性侵未遂,因罪行重大仍羈押中,雲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及妨害自由,案發10日內提起公訴,大快人心。
雲林地檢署表示,張男前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強制性交未遂的刑案紀錄,且出獄不久仍不知悔改,上月26日上午7點多,騎乘機車到某國中,在該學校走廊看見到校參加暑期輔導的12歲少女獨自一人有機可趁,竟從該少女後方伸手摀住少女嘴巴後,再以一手抱住少女腰部,強行將少女拖至廁所內性侵。
張男將少女拖行到廁所門口時,因該少女奮力掙扎並大聲尖叫,張男擔心犯行被發現隨即逃離現場而性侵未遂。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郭智安指揮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將張男逮捕到案,全案偵查終結,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無故侵入住居等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