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私吞扣押毒品 警員涉貪竟想嫁禍前女友

邱毅林原任職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案發後已被調至警備隊。(記者黃捷翻攝google map)

邱毅林原任職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案發後已被調至警備隊。(記者黃捷翻攝google map)

2017/08/02 15:3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台北市南港警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員邱毅林,獲報處理一件毒品交易案,卻在取得毒品後涉嫌私吞。台北市警局政風室接獲檢舉,今年5月發動搜索,果然在邱員家中起獲毒品,全案依毒品罪移送,檢署官認為他侵占因職務持有的財物,更依貪污罪追加起訴。

起訴指出,陳姓毒販今年1月間欲以4000元價碼,販售5公克K他命給楊姓女毒蟲,送貨時恰好楊女不在家,陳男遂將K他命放在門口的雨傘裡,隨即離開。

潘姓社區管理員巡邏時,發現藏在雨傘內的毒品,趕緊向管委會報告,由管委會負責報案,邱員獲報前往扣押毒品,事後卻占為己有,管委會半個多月後打電話詢問偵辦進度,邱員竟回應:「我把毒品丟水溝了。」管委會認為他包庇,氣得檢舉。

檢警今年5月聲請搜索票獲准,立刻前往邱員位於桃園的租屋處,果然起獲9.25公克安非他命及大量K他命,隨即逮捕邱員。邱員當時否認持毒,辯稱毒品經檢驗後是糖粉,所以直接丟垃圾桶,沒有帶回家,而家中的毒品則是前女友留下,就是因為她吸毒才會分手,前女友事後也沒帶走。

不過,因潘男有將毒品拍照存證後才報案,且陳男、楊女皆承認有交易毒品事實,雙方也因毒品消失起了口角;檢察官另傳喚邱員前女友,她也否認持有毒品,邱員這才改稱,是夜店有人給他,他才拿回家藏在抽屜裡,並沒有吸食。

雖然邱員驗尿沒有毒品反應,但檢察官認定他的確長期持有毒品,且侵占扣押的毒品,因此依毒品、貪污罪起訴。據了解,案發後邱員已被調任警備隊,警局考績會可能會依起訴書,對邱作停職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