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高院首度開庭 王景玉的律師爭取重新鑑定
高院開庭審理內湖女童小燈泡遭殺害案,被告王景玉出庭應訊。(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等法院下午首度開庭審理「小燈泡」命案,被告王景玉的律師薛煒育聲請傳喚醫師吳建昌、王的看守所輔導人釋淨玄、看守所的醫師施至、台大教授張文貞鑑定,另外還想請小燈泡的父母和王的父母一同進行「修復式司法」,並請律師陳怡成擔任修復促進者。
小燈泡的父母下午並未出庭,僅王景玉和雙方律師出庭,受命法官吳秋宏訂8月7日再次開庭。
小燈泡父母的委任律師表示,會把相關意見帶回給小燈泡父母參考,檢察官則認為沒必要傳喚釋淨玄、施至、教授張文貞鑑定。
34歲王景玉受精神疾病影響,自認是皇帝,須殺人以傳宗接代,去年3月28日持剁骨刀,在北市西湖國小附近,狠砍3歲女童「小燈泡」頸部23刀,使她身首異處,士林地院考量王罹患思覺失調症,依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不得對精神病患科處死刑,只能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