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還兒玩具 竟遭狼父性侵判7年8月
桃園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吳男7年8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吳姓男子見與兒子同校的12歲女童到他家還玩具,竟強拉女童指侵,女童受辱後,身心嚴重受創,不敢出門買東西,還會無故大叫、亂發脾氣,高等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吳男7年8月徒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6月26日晚間7點多,受害女童到吳男家,想把玩具紙牌還給念同校的學弟、吳男兒子,女童進入後,將玩具紙牌放在客廳桌上,轉身離開時遇到返家的吳父,竟被強拉到2樓房間。
女童指控說,吳父對她強吻又襲胸,她哭喊著說「不要」,仍被指侵;少女後來逃出魔爪,蹲坐在路邊哭泣說:「我被欺負了」,路人發現後,協助報警。
女童的家人心疼說,女童原本個性活潑、外向,那一天起就不愛講話,常躲在房間角落、拿棉被蒙住頭部,案發1年多,在家人鼓勵下才慢慢走出來,但心裡仍存在陰影,不敢獨自出門買東西,有時還會無故大吼大叫、亂發脾氣,身心嚴重受創。
吳男庭訊時只承認強吻、摸胸,否認性侵,但女童及證人指證歷歷,一、二審皆重判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