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佛經、拿鐵球敲地板 噪音擾鄰罰鍰1千元
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認定裁罰並無不當,駁回梁男異議,不得抗告。(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報導〕新北市一名梁姓男子,遭鄰居指控從早到晚播放佛經、廣播、流行音樂、歌仔戲,還拿鐵球敲地板、鐵鎚敲牆壁,嚴重擾鄰,新北市警察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1千元,梁男不服提出異議,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認定裁罰並無不當,駁回梁男異議,不得抗告。
劉姓女子向警方檢舉,自101年起,住在4樓的梁男,每天上午6時到晚上10時,都會在家播放佛經、廣播音樂、流行音樂、歌仔戲,還會拿鐵球敲地板、鐵鎚敲牆壁,嚴重影響鄰居生活安寧,其他三名2至4樓住戶也反應,梁男製造的噪音造成他們生活困擾。
梁男反駁指出,雖然有在家播放廣播、佛經,主要是用於防盜,但聲音傳到3樓幾乎就聽不見了,也沒有拿鐵球、鐵鎚敲擊製造噪音,是其他人故意大力關家中鐵門製造噪音。
但法官認為,4名鄰居指述噪音發生時間無異,加上梁男也坦承每天上午7時到12時,下午1時到晚上8時40分會播放音樂,梁男提供的蒐證光碟也顯示,確有鄰居向他抗議,但他置之不理,加上關鐵門聲響與拿鐵球敲地板、鐵鎚敲牆壁的聲音並不相同,因此駁回梁男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