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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鴛鴦害死趴睡子 6年後認罪輕判

    毒鴛鴦許金祥和黃佳惠忙著吸毒,導致男嬰趴睡窒息死亡,又怕吸毒被發現而棄屍,6年後才東窗事發,並被最高法院判刑確定。(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毒鴛鴦許金祥和黃佳惠忙著吸毒,導致男嬰趴睡窒息死亡,又怕吸毒被發現而棄屍,6年後才東窗事發,並被最高法院判刑確定。(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2017/07/20 20:2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毒鴛鴦許金祥和黃佳惠忙著吸毒,昏睡起床後,發現2個月大的男嬰因趴睡窒息死亡,兩人擔心吸毒曝光不敢報案,決定把男嬰屍體放在行李袋後棄置屏東市墳墓區,6年後國小老師發現孩子沒入學才東窗事發,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各判處許、黃6月、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遺棄屍體罪部分,各判許、黃10月、8月徒刑,棄屍罪兩人須入獄,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吸毒成癮的許金祥和黃佳惠夫婦在屏東市租屋照顧剛出生的男嬰,96年4、5月間,兩人在房間吸毒後昏睡,黃女睡到隔天中午起床,發現男嬰因趴睡窒息死亡。

    兩人擔心報案可能會被警方發現他們吸毒,且黃女正因毒品案件被通緝中,更不敢報警,兩人遂以毛毯和塑膠袋包覆男嬰屍體,再裝入藍色行李袋,晚間騎車把藍色行李袋棄置屏東市公裕街附近的墳墓區,6年後,因男嬰未上小學,校方報警才發現本案。

    高雄高分院認為,許金祥和黃佳惠夫婦為逃避刑責竟棄屍,非常不應該,但考量兩人坦承犯行,因此輕判,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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