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偷拍女底褲 男子判拘役30天
2017/07/20 15:23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尤姓男子將手機放入透明資料後,再尋找短裙妹趁機偷拍,在國際航廈入境大廳鬼鬼祟祟,航站人員發現報警,航警局高雄分局將他送辦,高雄地院審結,尤男被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被告尤男於去年7月6日,把手機放入透明資料袋當掩飾,曾偷拍1名女子的裙底風光,事後3個月,又在機場航廈停車場2號入口,涉嫌偷拍女子的大腿、底褲,被尾隨的員警當場查獲,尤男坦承偷拍,供稱偷拍只是用來觀賞。
判決書指出,尤男持手機偷拍女性身體隱私部位,嚴重侵害個人隱私,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審酌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犯行,判處3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3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