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老婆去「換妻」還告外遇 老公被法院打臉
高院認為李多次與老婆參加換妻,已喪失告訴權,改判不受理。圖與新聞無關。(情境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李姓男子2015年時,發現中國籍老婆與其他男子一同進出汽車旅館,憤而提告通姦。然而高等法院認為,李男多次帶老婆參加「換妻俱樂部」,公訴不受理。此外李男求償精神撫慰金200萬元,也被法院駁回。
《聯合報》報導,李男於2011年開始,帶老婆參加換妻俱樂部。2015年發現老婆有外遇,憤而提告。一審判李妻與外遇對象各3個月徒刑。但高院認為李多次與老婆參加換妻,顯然縱容通姦,改判不受理。
報導指出,李男還向老婆和外遇對象求償200萬元,但李曾傳LINE給老婆「我不介意妳去追求妳要的幸福,我不是富二代,沒辦法滿足妳」,法院認為李不反對老婆與他人交往,兩人關係名存實亡,駁回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