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前出車禍 醫護人員竟要路人叫119

賴姓婦人在新北市樹林仁愛醫院對面過馬路時,因機車車禍倒地;圖為車禍現場。(記者吳仁捷翻攝)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一名77歲老婦人7日晚間在新北市樹林仁愛醫院對面被機車撞傷倒地,熱心民眾除冒雨替撞傷的婦人撐傘,也求助醫院救人,但院方堅持要他報案119救人,有網友上網抨擊,「急診室就在20公尺外,醫護人員卻說要一定要叫救護車,呼籲政府單位檢討程序」;消防單位今天出面緩頰表示,類似高能量衝擊的創傷,任意搬動可能造成二次傷害,提醒還是由119救護員等專案醫護人員進行到院前救治。
新北市消防局7日晚間約8時30分獲報,樹林區文化路仁愛醫院前,一名穿越馬路的老婦人遭機車騎士撞上,2人雙雙摔倒,簡姓男子酒測值為零,老婦人手、腳多處挫傷,摔傷的騎士則自行就醫;但在老婦人倒地待救時,因仁愛醫院就在20公尺外,熱心民眾求助仁愛醫院,院方卻說這「要報119處理啦」,民眾連忙報 119,消防救護車到場前,3名路人還幫受傷倒地的老婦人撐傘。
新北市樹林消防分隊小隊長黃志賢說,類似車禍、墜樓等高能量撞擊傷者,可能會傷及脊椎,消防救護員檢傷、包紮、固定的重點,在於到院前保護脊椎動作。
對於現場民眾質疑,為何就在20公尺外的仁愛醫院不趕快協助就醫?黃志賢說,依據消防法規範,到院前緊急救護為地方消防局的權責,建議民眾即使見到緊急救護案,還是交給消防救護員,依據SOP救護患者進行判斷,對患者脊椎進行保護,避免貿然搬運造成二度傷害。
黃志賢呼籲,面對車禍患者,當患者當下沒有遭遇爆炸、或遭車輛撞擊等危險時,建議還是由消防救護員到場處置、包紮固定後送醫。
但消防員私下表示,醫院內的醫護人員對於到院前緊急救護的處置能力,具有一定水準,以往也有醫療院所附近發生緊急救護案,醫護人員主動救人的案例,雖說到院前救護是消防的權限,但在消防人力有限、民力無窮下,只要是有醫護背景的人士,在專業評估下認為對患者有利,救人當然不分民間或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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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姓婦人在新北市樹林仁愛醫院對面過馬路與機車車禍倒地,熱心路人替賴老婦人撐傘,還助對面的仁愛醫院救人。(記者吳仁捷翻攝)

賴姓婦人在新北市樹林仁愛醫院對面過馬路與機車車禍倒地,熱心路人替賴老婦人撐傘,還助對面的仁愛醫院(左側為醫院急診室)救人,院方卻要民眾報119救人,民眾PO網要求相關單位檢討。(記者吳仁捷翻攝)

賴姓婦人在新北市樹林仁愛醫院對面過馬路與機車車禍現場,對面就是仁愛醫院(圖為醫院急診室),但院方卻要民眾報119救人,民眾PO網要求相關單位檢討。(記者吳仁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