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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促黨砸石狛犬 律師搬兩公約、太陽花拚無罪

李承龍庭後受訪表示,律師團雖認為砸石狛犬與太陽花學運類似,但他認為兩者完全不同。(記者黃捷攝)

李承龍庭後受訪表示,律師團雖認為砸石狛犬與太陽花學運類似,但他認為兩者完全不同。(記者黃捷攝)

2017/07/06 17:27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李承龍、邱晉芛、王啟鑌、呂承遠狠砸北市逸仙國小兩尊石狛犬,被士林地檢署依毀損罪起訴,士林地院今開庭,辯護律師團舉兩公約及太陽花學運判例,指4人行為屬「象徵性言論」,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律師團指出,李承龍4人敲擊石狛犬行為屬「象徵性言論」,主觀上並無毀損犯意,且大法官釋憲指出,政治性言論屬「高價值言論」,兩公約在台灣具有國內法效力,這些「象徵性言論」也屬兩公約中「一般性意見」,應受憲法保障。

此外,法院近年判決中,包括太陽花學運無罪在內,均傾向放寬對言論自由的認定,因此李承龍4人也應無罪。

檢方則反駁,砸毀石狛犬行為已超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圍,是暴力行為,且李承龍4人犯案前就能預見石狛犬會損毀,卻仍然下手,明顯是故意破壞。

李承龍庭後受訪表示,律師團從法律層面考量,雖認為砸石狛犬與太陽花學運類似,但他認為兩者完全不同,太陽花能無罪,是因民進黨政府縱容,而他本來就是無罪,如果被判有罪,也是蔡英文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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