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遭前男友燒臉毀容 至今不和外人說話
許耀文和李女曾在臉書PO出合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9歲男子許耀文不滿17歲李姓女友提分手,去年12月趁李女到他家中取回物品時,持去光水潑向李女後點火,導致李女嚴重燒傷。新北地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許男9年徒刑,李女姊姊表示,妹妹事後心理嚴重受創,除了家人和少數朋友外不和外人說話,他們認為法院判決太輕,將提起上訴。
李姓少女去年12月至許耀文位於新北市蘆洲的住家中,欲拿回寵物刺蝟和衣物,雖有長輩陪同,但李女一人進入許男房間,許男趁機將瓶裝去光水潑灑在李女身上再點火,造成李女顏面、胸部、雙手3度灼傷。新北地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許男9年徒刑,另犯傷害及恐嚇罪判拘90日,可上訴。
據《蘋果》即時新聞報導,李女姊姊表示,妹妹至今仍在復健中心治療,每天都要穿壓力衣,植皮後皮膚仍不平整,曾被同學取笑,心理層面大受影響,除了家人和少數朋友,不和外人說話。李女姊姊說,許男至今未認錯,被關進看守所後還曾透過朋友對她們傳話,嗆要殺光她們全家,她希望許男「能給妹妹潑看看」,讓他感受切身之痛。
李女姊姊表示,和律師討論後認為法院判決太輕,將提起上訴。
當時李女嚴重燒傷,緊急送醫急救。(資料照,記者游承霖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