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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陪家長到校查學生個資 南市五分局:記過一次

台南市警五分局一名員警,在勤餘時間陪同學生家長到校查學生個資,警方認為確實不妥,警員被記過一次,和緯派出所長陳錫賢督導不周記申誡二次。(圖取自Google地圖)

台南市警五分局一名員警,在勤餘時間陪同學生家長到校查學生個資,警方認為確實不妥,警員被記過一次,和緯派出所長陳錫賢督導不周記申誡二次。(圖取自Google地圖)

2017/06/29 20:26

〔記者王俊忠、邱灝唐、黃文瑜/台南報導〕南市北區一所國小林姓學童日前遭同學撞傷,今上午,林生母親帶市警五分局警員呂國鎮到學校欲查詢對造學生的個資。市議員林燕祝得知大呼離譜、質疑警察怎可到校園要求老師提供學生個資?市警五分局回應表示,呂員是勤餘休息時間陪林母到學校查詢,確屬不妥,會依規定先建議對呂員記二次申誡。

林燕祝表示,今天上午警方陪同林母到學校守衛室,守衛請兩人先到學務室,會有人出面接待,沒想到警方與林母竟直奔教室,她質疑單純的校園安全事件有需要這樣衝進教室?何況全案林生家長已申請調解委員會準備調解,警方有什麼急迫性,需要老師提供學生個資呢?

林燕祝認為,警方就算偵辦需要,也不該在上課時間,直接衝進教室向老師要學生個資,「這是違法行為」,該班學生才二年級,執法人員此舉不應該,嚇壞老師和學,還指林生家長嗆說認識警察,她相信警察局長一定在此事要有所作為。

市警五分局副分局長謝承甫說明,呂員與林生母親之前並不認識,呂員是上班到今天凌晨4點,上午9點是呂勤餘休息時間,他當時人在派出所內,因今上午有南鐵地下化陳抗事件,派出所員警都派到陳抗會場,林母正好到派出所,所內沒有其他員警可受理,呂員只好穿制服陪林母到學校查詢,這作法確屬不妥。

經過初步調查,五分局認定吳員已違反「警察人員進入學校偵辦涉及刑案學生處理原則」及「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嚴重影響警譽、記過一次;和緯派出所長陳錫賢督導不周記申誡二次,分局會利用各項集(機)會加強教育所屬,讓同仁知所警惕,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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