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英法院拒絕引渡林克穎判決 法務部:非常不容易
英國最高法院於英國時間6月28日宣判,撤銷蘇格蘭高等法院駁回我方引渡林克穎的判決。(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晚間指出,要推翻英國法院拒絕引渡林克穎的判決,「非常不容易、須連過兩關!」陳明堂指出,以本案來說,首先需要二審的蘇格蘭檢察總長沃爾夫願意提起上訴,接著還要經過英國最高法院認同上訴理由,並撤銷蘇格蘭高院判決,這兩種情形在英國法院的實務運作都非常少見。
法務部指出,蘇格蘭高院去年9月23日認為台灣監獄條件不符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的要求,判決林克穎不用引渡回台,蘇格蘭檢察總長應我方請求,向蘇格蘭高院聲請將本案上訴至最高法院,但遭駁回。
蘇格蘭檢察總長不洩氣,認為本案是我國提出之第1件引渡請求案,意義非凡,因此例外地直接向英國最高法院聲請上訴,英國最高法院去年12月21日准予受理本案,並於今年3月6日召開言詞辯論庭,蘇格蘭檢察總長親自代表我方出庭庭訊歷時近4小時,今天終獲喜訊,撤銷蘇格蘭高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