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勝訴!引渡林克穎案 英國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英國最高法院於英國時間6月28日宣判,撤銷蘇格蘭高等法院駁回我方引渡林克穎的判決。(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英國最高法院於英國時間6月28日宣判,撤銷蘇格蘭高等法院駁回我方引渡林克穎的判決。外交部今天晚間對此表示欣慰,並期待順利引渡林克穎回台服刑。
2010年在台撞死送報生,而後潛逃出境的英商林克穎。我國於2013年簽署本案引渡備忘錄,蘇格蘭檢方隔日即逮捕林克穎,我國旋即向英國正式提出引渡請求。蘇格蘭地方法院於2014年宣判林克穎須引渡返台服刑,後並經批准引渡,但林克穎於同年8月提起上訴,蘇格蘭高等法院於去年9月判決,駁回我方引渡請求。
全案依我方請求上訴至英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受理,英國時間今(28)日宣判撤銷該判決,全案將發回蘇格蘭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外交部今天晚間回應此案,對此有利我方的判決表示欣慰。外交部將持續配合法務部及蘇格蘭檢察官重審,陳述我方法律主張及立場,持續爭取、期望順利引渡林克穎返台服刑。以彰顯司法正義,並促成台英間積極良性的司法互助合作。
外交部並進一步說明,外交部、我駐英代表處及駐愛丁堡辦事處,一向積極配合法務部,提供本案相關行政協助;台英雙方法務部門就本案簽署引渡備忘錄,蘇格蘭法院也承認我國在本案具有的法律地位,實已創下台英司法合作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