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佈情人活活燒死女友判無期徒刑 賠償384萬
黃男潑汽油活活燒死女友,被判處無期徒刑且須賠償家屬384萬多元。(記者李立法翻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恐怖情人黃俊華因不滿馬姓女友提分手,憤而潑汽油活活將女友燒死,手段殘忍,屏東地院刑事庭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後,屏東地院民事庭最近也判處黃俊華應賠償死者家屬384萬多元。
41歲的黃俊華與25歲馬姓女友交往4年多,黃男因信用不佳,欠了20萬元貸款,馬女幫他償債,但黃男遊手好閒又愛吃醋,馬女心灰意冷,於是搬離同居住處返回屏東市家中,並向黃男提出分手。
黃俊華不滿馬女要求分手,前年11月29日晚上持汽油桶在馬女家門口外等候,馬女下班騎機車剛回到家,黃男就由後方朝馬女身上潑灑汽油,再以打火機點燃機車坐墊,火勢迅速蔓延,馬女大聲慘叫,活活被燒死。
檢方認為黃嫌泯滅人性,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極刑,屏東地院今年初做成無期徒刑及褫奪公權終身判決,死者母親並向凶嫌提起民事賠償,地院民事庭扣除家屬已領取的111萬多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後,認為黃男還要賠償家屬撫慰金、喪葬費等384萬271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