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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搶超商遞紙條 「第一次行搶」 辯女兒沒錢吃飯

男子遞紙條給超商店員,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行搶,因為小孩沒錢吃飯,等我上車後再報警」。(圖中超商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本報合成圖,記者張瑞禎攝)

男子遞紙條給超商店員,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行搶,因為小孩沒錢吃飯,等我上車後再報警」。(圖中超商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本報合成圖,記者張瑞禎攝)

2017/06/15 15:5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40多歲連姓男子疑失業缺錢,今年2~3月間連犯2件竊案與1件恐嚇案件,竊案部分包含偷友人小吃店近8000元,以及一輛機車,恐嚇部分則是連男遞紙條給超商店員,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行搶,因為小孩沒錢吃飯,等我上車後再報警」,拿走2萬多元現金與6000元遊戲儲值卡;台北地檢署今依竊盜、恐嚇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連男疑因失業欠下債務,為了生活,於今年2、3月間,先前往北市中正區友人經營的小吃攤徘徊,見友人不注意時,偷走近8000元現金後逃逸;而後,連男在於今年3月某日凌晨,帶著一個包包走進北市中山區的全家便利商店內,見四下無人時,從包包中拿出一張小紙條,交給店員。

店員接過一看,上面寫道:「我女兒很可憐需要錢過生活,所以麻煩你等我走再報警,我願意用我的自由來換女兒的生活費,我不想傷害你,我袋子裡有一把開山刀,求你幫助我,這對你沒差,你一樣上你的班,所以把錢大鈔、小鈔都給我,請你不要緊張,我也是第一次,我不想傷害你,等我上車後再報警。」

店員見連男神色慌張,不知他包包內是否真藏有開山刀,聽他指示開啟收銀機,連男拿走2萬多元現金,以及2張各3000元的遊戲儲值卡後,急忙逃離超商搭計程車離去。

警方獲報後,循線逮獲連男,從他身上找到另名男子的相關證件,發現他涉及另起機車竊案,詢後將他移送北檢偵辦;連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真的很後悔,他也不想這麼做,只是小孩沒錢吃飯,才會出此下策,他還供稱,他從來沒搶過超商,這是他的第一次。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連男確實是第一次搶超商,但因他涉及2起竊案與本件恐嚇取財案件,今仍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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