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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斷後照鏡未留隻字 車主怒po網揪肇逃

網友車子的照後鏡遭人撞斷,肇事者事後未留下任何連絡方式就逃逸,車主氣得將監視器畫面放上網路。(圖擷自「台北之北投幫」)

網友車子的照後鏡遭人撞斷,肇事者事後未留下任何連絡方式就逃逸,車主氣得將監視器畫面放上網路。(圖擷自「台北之北投幫」)

2017/06/08 22:39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家住台北市北投區1名李姓車主,他將車停放在國軍北投醫院附近的路旁,遭一部行經的深藍色轎車,意外撞斷他的後照鏡,肇事車輛一度停車搖下車窗察看後仍落跑,直到隔天李姓車主要駕車出門時,才知被撞斷,調閱監視器驚見過程,李姓車主氣得po網緝兇,要求肇事車主出面解決,否則將訴諸法律。

李姓車主在不公開社團「台北之北投幫」po文指出:「2017.6.6下午5:46行經北投新民路與中心街這位車主,你把我照後镜撞斷了,監視器還拍到你停車搖下車窗,車牌我把你遮住了,請私訊我,不然報警事逃逸,你就要花更多錢了」文一貼出引起網友熱議。

網友回文:「建議車主直接報警肇逃,這樣的車主應該給他教訓」也有網友當場糾正:「沒人受傷不算肇逃,頂多毀損,請參考刑法第185-4條」另有網友說:「你講的是刑法,但是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也有肇事逃逸,一樣會被開單罰錢,因為我朋友被罰過」還有遇到相同事件的網友回答:「最近也發生類似案件,交通隊回覆對方不到案,警建議提民事毀損,由法院強制到案;可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說明」。

北投分局交通分隊提醒,只要汽車肇事可撥打110請警方處理,或者到警局備案,以往常見的肇事逃逸案件,以為撞到人才要負責,其實民眾在窄巷內會車,或者馬路上有小擦撞,雖然沒有造成民眾受傷,但有車損也算肇事,也要報警處理,保險公司才有憑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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