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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業者開立假發票 稅務員涉收賄44萬遭訴

助業者開立假發票,稅務員涉收賄44萬遭訴。發票示意圖,與新聞內文無關。(資料照,記者吳佳蓉攝)

助業者開立假發票,稅務員涉收賄44萬遭訴。發票示意圖,與新聞內文無關。(資料照,記者吳佳蓉攝)

2017/06/02 17:4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北區國稅局新莊稅捐稽徵所稅務員姜君三,涉嫌收受以人頭虛設公司的業者林秋祥44萬餘元賄賂,讓林男得以透過賣發票獲利,助買發票業者逃漏營業稅1千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依貪污、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姜男、林男等10人。

起訴指出,從事水產進口的林男,99年起利用人頭成立虛設公司,藉以向國稅局購買發票,再透過虛增交易方式,賣假發票給業者,協助業者逃漏稅,業者只要付發票金額的5%,就能取得發票。

103年間,林男「虛設公司、假開發票」的手法被國稅局盯上,為避免被稽核,林男透過友人結識姜男,並將旗下人頭公司遷址至姜男轄區,103年7月至104年9月間,每兩個月定期「奉養」,與姜男約在新莊稽徵所或附近的咖啡店碰面,交付賄金,換取解除人頭公司請購統一發票管制。

庭訊時,姜男、林男均坦承犯行,姜男並已先繳回40萬犯罪所得。除賣假發票,林男亦涉嫌利用出口電子零件能申請退5%營業稅制度,透過虛設公司進行循環假交易,以「假出口、真退稅」方式,持假金流發票向國稅局詐領600萬餘元退稅金,此部分檢方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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