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降落時看報紙 高院判解僱女空服員有理
28年年資的女空服員被指飛機降落時在看報紙等影響飛航安全行為,且行為重大,遭解僱,她要求公司應讓她復職,高院判她敗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28年資歷的美商達美航空張姓女空服員,被查出四度未執行航班勤務,經嚴正告誡仍不理會,3年前在飛機降落的關鍵時刻,竟然在座椅上看報紙、赤腳踩熱水瓶消除腳腫,也未做好走道等清艙的安全檢查,遭同機主管側錄為證;誇張的是,乘客還未全部下機前,她竟更早離開趕著去買隱形眼鏡藥水,遭公司以違反飛航安全且情節重大為由解僱,張女主張達美航空違法解僱,訴請應同意她復職,並按月支付9萬多元薪水,高等法院今判張女敗訴;還可上訴。
張姓女空服員主張,達美航空指她在降落前違反規定的行為,實則並未造成任何飛航安全事故的影響,且事故發生後,她仍正常出勤,公司並未要求她停飛,或進行教育訓練,可見得她被指違反飛航安全勤務的情節並非重大,也無造成乘客安全危害的可能,事後她有悔意,公司將她解僱違反比例原則。
但高等法院採信達美航空主張,認定航機在起降期間是最重要的關鍵時刻,必須做好飛安工作,達美航空對張女未執行航班勤務,已再三告誡,並發出書面警告函,告知若未改善,不排除將她解僱,張女3年前於飛機降落時,未做好清艙檢查等飛航安全要求,可見得其無法改善其「疏忽」的工作態度,已欠缺擔任空服員對飛安認知及喪失確保飛安的基本態度,達美航空將她解僱有理,判張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