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貸50億 萬泰銀前董座許勝發判11月確定
太子汽車集團董事長許勝發。(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萬泰銀前董事長許勝發挪用銀行資產違法核貸案,貸款金額高達50億元,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違反銀行法「非法授信罪」,判處許勝發11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700萬元確定。
許勝發兒子、萬泰銀行前副董事長許顯榮,判處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1萬6000元;許勝發大女兒、時任萬泰銀董事許娟娟和萬泰銀行監察人楊錫洲,各判6月徒刑,各可易科罰金16萬2000元定讞。
北檢起訴指出,許勝發等人自90年起,利用太子汽車集團旗下關係企業,以假交易文件、無擔保品授信等方式,違法向萬泰銀行、萬泰票券貸款或挪用資金,致使萬泰銀損失33億9500萬元,萬泰票券損失16億5000萬元,涉及「實質利害關係人」交易。
高院今宣判萬泰銀行非法核貸案,前萬泰銀行董事長許勝發在隨扈保護下,快速進入座車。(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