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判拘將執行? 北檢:已繳罰金
媒體人周玉蔻遭馬英九控告誹謗,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周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北檢透露,周已提前於前天早上繳清罰金,因此不會再發傳票通知執行。(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媒體人周玉蔻3年前公開質疑前總統馬英九收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遭馬控告誹謗,法院一審原判周無罪,但高等法院二審卻改判周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原訂31日上午傳周,但稍早北檢透露,周已提前於前天早上繳清罰金,因此不會再發傳票通知執行。
103年12月間,周玉蔻在個人臉書及政論節目上,要求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公開解釋有無非法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獻金,馬自認遭抹黑,事後自訴控告周加重誹謗,一審周不僅刑事無罪,民事也獲判免賠,但二審高院卻以未盡查證義務等理由改判周拘役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