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遭撞命危 反廢死:酒駕應以殺人罪論處

反對廢除死刑後援會全國總召集人陳正育。(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針對孝子王姓清潔隊員遭酒駕傅姓婦人追撞,導致命危一事,反對廢除死刑後援會全國總召集人陳正育稍早認定,「酒駕撞死人應以殺人罪處理」,否則無法警惕國人。
各媒體這兩天紛紛報導,32歲王姓清潔隊員遭57歲酒駕傅女從後面追撞,並將人壓在地上拖行近百公尺才停;雖事發處剛好位於台中市霧峰區亞洲大學附屬醫院前、他很快遭醫護人員送醫搶救,但至今仍未脫險。
陳正育上午氣憤表示,酒駕者明知喝酒開車會闖禍,仍照做,豈非「明擺著不管別人死活」;質疑,台灣究竟何時才要修法成「酒駕撞死人形同殺人罪」,且酒駕猶如不定時殺人機器,隨時都可能傷害每一個人,以至於每個家庭。他呼籲政府應盡速修法以達到嚴懲重罰的目的。
陳正育也不樂見「吸毒、酒駕等罪除罪化」的情形在台發生,至於政府一再提倡的人權,他盼「政府要顧及的是善良百姓的人權,非傷天害理的罪人人權。」
據統計,光是去年就發生3起孝子遭酒駕撞死案例;最近期的是12月日5,林男酒後駕車因行車失控,橫越雙黃線撞上駕駛小貨車的35歲蕭男,死者家屬透露,死者為了就近照顧父母,特地選在離家較近的地點工作,在未結婚情況下,薪水全數交給家母。
發生在同年8月的則是一名台商莊男酒駕撞死19歲的年輕郭男;據指出,死者在超商打工就為存錢買禮物送母親。同年1月間是一名台達電工程師張男,酒駕超速闖紅燈撞死24歲的王男;知情人士表示,孝順的王男常在深夜騎車幫雙親在送蔬果到市場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