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全身病痛才吸毒 男上訴求輕判被駁回
2017/05/14 09:0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沈姓男子因施用毒品,第一審簡易庭被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但沈男認為自己是因為病痛纏身,才會施用毒品,應該有情堪憫恕的情形,希望法官允許從輕量刑,提起上訴。基隆地方法官則認為,原判決量刑適當,已考量被告情形,駁回上訴。
檢警調查,45歲沈男去年9月,連續兩次在仁愛市場的廁所內吸食安非他命,警方採尿送驗後發現呈陽性,將他移送法辦,檢察官則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一審法官認定,沈男施用毒品2次,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沈男認為,自己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且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及重大傷病卡,又因糖尿病及服用精神科藥物,引發巴金森氏症等疾病接受治療,長期服用藥物,有時會產生如針刺般,不堪忍受的頭痛、胸悶等副作用,施用毒品可獲舒緩,與一般為享樂、尋求刺激的吸毒者有別;因原審判未詢問就被處刑,未審酌自己的身體狀況,不服判決,決定提出上訴。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調閱一審簡易判決書,內文並審酌被告經觀察、勒戒卻未能戒除毒害,反而屢次施用毒品,已詳細斟酌被告前科素行,原審量刑並無違法,且已屬量處最低度刑,並無過重,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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