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工程爆缺失 廉政署展開全國性稽核

廉政署防貪組組長劉廣基說明污水下水道稽核狀況。(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有鑑於花蓮縣政府污水下水道工程爆發以「原土混充MRC進行道路回填」等10項缺失,追繳金額達1億元,廉政署於去年發動「全國性污水下水道及分支管網接管工程專案稽核」,針對20縣市54案共19億元工程案件展開清查,進行缺失改正,再發現2項新型態缺失,計節省公帑及增加國庫收入逾827萬元。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於102年至104年間,針對污水下水道工程展開稽查,先後發現10項缺失,包括以原土混充MRC進行道路回填、核銷價目表中隱藏算式虛報數量、地質改良照片造假、開挖工項費用重覆編列打除費及鑽孔費、地上作業編列通風及安全設施費用、PC路面或路坪修復虛報數量等。
廉政署表示,花蓮縣污水下水道工程費用共計12億元,其中因追查出上述10項缺失,追繳金額達1億元,承包施作的廠商被停權,相關人員也被判刑。
有鑑於污水下水道工程如偷工減料難以發現,廉政署於105年發動全國性稽查,再發現有「材料清點/存放/送驗作業程序異常」及「廢土清運作業異常」2項缺失,進行缺失改正後,計節省公帑及增加國庫收入827萬6706元。
廉政署指出,由於污水下水道全國接管率目前僅29.95%,各縣市工程仍持續進行,將採用目前稽核所發現的12項缺失,針對各個工程進行審查,預防工程弊端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