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大附農校區當辦公大樓? 林佳龍將赴校務會議溝通
位於台灣大道與惠中路口的興大附農第二校區,市府規劃作為第二辦公大樓。(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規劃使用興大附農第二校區約一半土地,興建第二辦公大樓,引起該校校友、老師反彈。興大附農中午將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市長林佳龍將親自出席澄清,市府計畫使用的為目前OT給興農公司的部份,而校區內推動「城食森林」政策的土地,會保留土地與建物完整,未來市府將協助學校與企業產學合作,並向中央爭取2億元補助,作為學校興建教學大樓與更新軟硬體設備使用。
市府表示,興大附農第二校區為(文高17)面積共計3.97公頃,以文中路南北區分為兩塊,文中路以南目前以每年420萬元的租金OT給興農公司,總面積為2.05公頃,這項OT案在107年中到期,市府爭取變更為機關用地,以興建第二辦公大樓;文中路以北的1.92公頃土地則全數保留,由校方使用,並與市府合作推動「城食森林農夫學院」政策。
市府指出,這項土地變更案在104、105年召開的市府都委會專案小組中,皆邀請中興大學或興大附農的代表出席;此外,市府至少2次前往中興大學溝通,教育部國教署今年初也協助市府協商並召開座談會。
市府表示,雖然先前已有溝通,但林市長認為不夠,應持續加強溝通,所以林市長將應邀親自出席興大附農臨時校務會議,與校方面對面溝通,希望化解誤會,並創造師生、市府、市民的多贏局面。
市府也強調,市府雖利用部分土地興建第二辦公大樓,但林市長承諾不會讓學生受教權受到影響,未來市府將協助學校與企業產學合作,同時協助興大附農向中央爭取2億元經費,作為興建教學大樓與更新軟硬體設備之用,如此不僅最符合學校目前的需求,師生也能直接獲得最實質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