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油案判2年 魏應充律師:不排除提再審跟非常上訴
味全公司混油案,二審合議庭今日宣判,只就98調和油部分有罪,判魏應充2年徒刑,全案定讞。圖為宣判後,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律師余明賢代表發言。(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陳慰慈、王定傳/新北報導〕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案,去年3月被台北地院依詐欺罪、虛偽標記等罪判刑4年,魏不服提出上訴,歷經9個月審理,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今下午針對「98配方調和油」部分,判魏虛偽標記罪、詐欺罪徒刑2年定讞,魏今天未出庭聽判,魏律師余明賢表示,魏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雖此判決已定讞,但收到判決書後,不排除提出再審跟非常上訴。
余明賢說,魏先生以平常心看待判決結果,他是虔誠佛教徒,面對對這幾年油品事件產生的紛擾,希望用能坦然正面態度面對這些磨難,外界對他的批評責難,他用因緣果報的佛家思想來釋懷,希望將來能繼續做手心向下的人,持續行善,關懷台灣。
余明賢表示,魏先生的2年徒刑宣告雖已定讞,待收到判決書後,將看有無符合再審跟非常上訴相關條件,在法律許可下,希望能取得另一次救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