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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刑警升小隊長 苗警:符合相關規定

苗縣警局刑大小隊長曾裕麟,被爆料他於去年底,擔任偵查佐時酒後駕車肇事,雖被記過調職,但今年3月底,升任小隊長,引發基層員警不滿,質疑曾因有「乾媽」縣長夫人蔡麗卿(右)當靠山。(記者彭健禮攝)

苗縣警局刑大小隊長曾裕麟,被爆料他於去年底,擔任偵查佐時酒後駕車肇事,雖被記過調職,但今年3月底,升任小隊長,引發基層員警不滿,質疑曾因有「乾媽」縣長夫人蔡麗卿(右)當靠山。(記者彭健禮攝)

2017/04/26 12:35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刑大小隊長曾裕麟,被爆料他於去年底,擔任偵查佐時酒後駕車肇事,雖被記過調職,但今年3月底,升任小隊長,引發基層員警不滿,曾被質疑因有「乾媽」縣長夫人蔡麗卿當靠山。警察局則回應,曾升遷案,符合相關規定。

對此,曾裕麟表示,他酒駕肇禍,已接受記過2次處分,去年考績也被打丙等;酒駕肇事部分,他也與對方達成和解,於3月初獲苗栗地檢署緩起訴1年、繳交10萬元公益金的處分。

曾說,酒駕犯錯,他坦然接受處分,但與升遷應一碼歸一碼,他目前是由刑大支援大湖警分局,沒有帶領小隊,也沒有領小隊長加級。對於「乾媽」說,他則表示,都是外界未經查證的流言。

蔡麗卿隨縣長徐耀昌在中國參訪,透過Line回應表示,曾的乾媽是她開設服飾店的友人,她不時會在服飾店遇到曾,因曾的個性外向調皮,所以也客氣叫她「乾媽」;但蔡表示,其實她與曾並不熟,也不知道曾在那個單位服務,強調從未插手縣府人事。

曾裕麟於去年12月20日深夜11點多,酒後駕車外出,在台1線頭份市中華路1家加油站前,逆向撞上小貨車,曾與小貨車駕駛李男雙雙受傷送醫。李男沒有喝酒,曾酒測值高達1.13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曾送辦, 苗檢於3月初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曾緩起訴1年,並要求繳交10萬元公益金。

警察局於事發後,也給予曾2支小過、調地及去年考績丙等處分,並將曾列為酒後駕車記錄列冊對象。

基層員警批評,案發時,曾的刑事績分排序第1,隨時可升任刑事小隊長,但照以往案例,警察酒駕肇事使人受傷,會記過、管制升遷,甚至「拔牌」改調制服警員,曾卻繼續當刑警,且依舊升任苗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小隊長,尤其警界盛傳,曾是蔡麗卿的乾兒子,質疑警察局受到關說壓力。

警察局說,曾於行政、司法部分,都已接受處分。依據警察人員升遷辦法規定,並無規定應停止遷調情事,曾升遷案,經人事甄審委員會審議,符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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