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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女童割喉案開庭 檢察官提列8點盼處嫌犯極刑

高院公訴檢察官備8點,力駁龔男具精神病得免死(記者溫于德攝)

高院公訴檢察官備8點,力駁龔男具精神病得免死(記者溫于德攝)

2017/04/25 15:3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高等法院今審理北投女童割喉案,公訴檢察官顯然有備而來,辯論時特意準備8大點,包括生理與心理條件等方面,提醒合議庭龔嫌犯案時屬精神正常情況,並主張被告尚知挑選最容易下手的女童最為目標,盼合議庭判處被告極刑,以維持社會正義。

公訴檢察官表示,首先就生理層面來看,被告身體健康,且成長過程無法看出有腦部受傷情形,亦無吸毒、嗑藥等狀況,顯然處於健康無虞狀態,因此辯方律師雖為被告主張有精神疾病不該判死,應只是為爭取有利判決而抗辯,不予採信;第二就心理層面討論,被告出生至今均未面對重大打擊或挫折得以影響心理狀態,若要就心理問題求免死,顯然不可採。

檢察官接著說,被告自出生到犯下殺人案件當時,均未就精神問題求醫,且求學過程、服役階段的行為舉止均屬正常,至於出社會後工作雖有離職,但與精神病無關,投案當時卻自認有幻聽才犯案,法官應不予採納、否則恐受蒙蔽;此為第三點。

第四,龔男下手前自知挑選最容易下手的對象,所以選定女童作為目標,且知不能在人來人往的走廊、教室等地行兇,選定隱密性最佳的廁所殺人,行兇後既無喃喃自語也無大聲吼叫,可見被告當時精神狀態正常,完全自知持刀殺人足以使人喪命。

第五,龔男不管在警詢、偵查或審判程序,均能詳述案情;第六則是台北榮總鑑定報告未說明,憑藉哪種客觀事實認定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第七、質疑台大鑑定報告書既有鑑定結果又有鑑定結論,顯然前所未見;最後也懷疑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兼主治醫師吳建昌是否具備專業鑑定資格,因為鑑定人的碩、博士研究均與精神醫學無關,報告定會遭質疑。

公訴檢察官開庭過程均以高亢音調強調,龔男精神狀態在案發前後均屬完全正常,盼法官能依法做出正確判決,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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