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 決議調降3、4級毒品持有標準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5分組今召開第4次討論會議,會中決議建議修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5分組今召開第4次討論會議,會中決議建議修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持有第一、二級毒品「純質淨重」改為「淨重」;研議調降持有第三、四級毒品「20公克」的持有標準;增訂擴大沒收制度,徹底剝奪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的犯罪利得。
其餘決議,建請設置毒品防制基金,在行政院下設置直屬的專責機制,督導及橫向協調各部會的毒品防制資源,對於施用毒品者,除刑罰處罰之外,建議政府投入更多資源,以落實多元處遇方案,協助戒除毒癮、復歸社會;建議衛生福利部、法務部等主管機關,鼓勵民間設置成癮者多元處遇機構,政府並寬列預算補助,以達鼓勵民間參與,並應建立補助、輔導機制。
會中公布法務部統計處提供的統計資料顯示,近3年毒品案件節節高升,各地檢署2014年新收的1、2級毒品案件為4萬9669件,2015年增加至6萬772件,較前一年增加22%;2016年為7萬2610件,又比2015年增加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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