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罵雜誌發行人人渣 經紀人陳孝志判罰3千
2017/04/19 13:5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曾經捧紅河莉秀、發掘阮經天的演藝經紀人陳孝志(本名陳子謙),前年4月在WeChat微信網路聊天室內,辱罵「整型達人」雜誌發行人周希祥:「我出來28年還被你這種人渣搞嗎?」,台北地院今認定「人渣」一詞貶損周的人格,依公然侮辱罪判陳孝志罰3000元,可易服勞役3天。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孝志與周希祥原本是朋友,後來發生不睦,而雙方的共同友人在微信手機聊天軟體上,開了一個「祝傑森生日快樂」的聊天室,2人都有加入;前年6月21日晚上6點多,陳孝志聽聞周希祥可能會告他,陳即在該聊天室內發言:「打官司!可笑!你是等著吧!我出來28年,還被你這種人渣搞嗎?」,以「人渣」辱罵周希祥。
陳孝志審理時承認這些句子是他寫的,但主張網路私人聊天室不符「公然」要件,「人渣」也只是他在評論過程的用詞而已,沒有要公然侮辱人的意思。
但法官認定,該聊天室至少有20幾人,群組是不確定多數人可共見共聞的場合,符合「公然」的要件。
至於侮辱的犯意,法官認定,陳孝志以「人渣」字眼辱罵周希祥時,並非針對特定的事件在討論、或評論事實,純粹是陳聽到周希祥可能要打官司告陳孝志時,一時不快而就口出惡言,辱罵周希祥是「人渣」,即屬抽象謾罵,超過言論自由保障的界線,判陳孝志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