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狗兒便溺被糾正 飼主怒揮拳傷人
陳姓男子遛狗時,沒清掃狗大便被路人糾正,竟涉嫌動手傷人。圖為示意照,與新聞無關。(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陳姓男子到公園遛狗,沒順手清掃狗大便,被路人見狀大聲指責,並質問誰家的狗亂大便;此時,陳男「自首」是他的狗,雙方你一言、我一語,進而爆發全武行,惱羞成怒的陳男,竟朝路人頭部揮打,吃上傷害罪官司;台北地檢署考量陳男承認動手傷人,今天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今年初,陳男在住處附近的公園遛狗時,放任小狗隨地大、小便,被路過的老伯指責,陳男不滿老伯的口氣,與老伯爆發激烈口角,突然間,陳男竟「見笑轉生氣」,怒朝老伯頭部揮拳,造成老伯耳朵及後頸擦、挫傷。
老伯不甘被打,驗傷後報警提告,陳男因此吃上傷害罪官司;陳男應訊時承認,因遛狗沒清狗大便而與路人爭吵,一時情緒失控才動手傷人。檢方勘驗被害人的驗傷單後,考量陳男已認罪,所以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