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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領行政院獲「不受理」 張之豪:應「全部」有罪或無罪

    張之豪因太陽花學運期間「323佔領行政院」案遭列被告,但因行政院撤告而獲判公訴不受理。(圖擷取自張之豪臉書頁)

    張之豪因太陽花學運期間「323佔領行政院」案遭列被告,但因行政院撤告而獲判公訴不受理。(圖擷取自張之豪臉書頁)

    2017/04/11 10:4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太陽花學運期間的323占領行政院一案昨日宣判,前社運人士張之豪獲判無罪以後,在臉書上發表看法。張之豪認為,「這個行動是個集體行動,要就全部有罪,要就全部無罪」。

    張之豪在臉書上PO文表示,他因非法侵入行政院被告,由於行政院長林全上任後代表行政院撤告,他因此獲判公訴「不受理」,既非有罪,也非無罪。然而,此案的宣判結果為「有的人有罪、有的人無罪」,張之豪表明自身的立場為:「這個行動是個集體行動,要就全部有罪,要就全部無罪。不論在立法院,還是行政院的這些行動,都是基於同樣的理念,就是公民要阻止國家毀憲亂政。」

    張之豪進一步解釋,「如果政府作出了傷害國家的事,人民有義務要保護國家,這就是『公民不服從』」,並且指出,「不論立院,還是政院,這是同一個運動,也應該有同樣的判決,因為大家的初衷、行動與捍衛民主、保衛台灣的心,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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