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中國上網開駡前台灣男友有性病 女遭判刑
雙方在「愛情公寓」認識。(記者顏宏駿翻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從中國嫁來台灣逾10年,已取得台灣籍的蘇姓女子,離婚後結識台灣的顧姓男子,雙方交往一段時間分手後,在網路上開罵,蘇女以為回到中國老家,台灣法律管不到,大罵對方「有愛滋病」,結果檢方依「兩岸關係條例」和誹謗罪起訴,今天彰化地判她拘役20天。
現年38歲的蘇女,10年前嫁來台灣,去年與先生離婚,透過網路「愛情公寓」認識台灣的顧男,2人因故分手,在網路上大打「口水戰」,從台灣打到對岸。
去年7月9日蘇女回廣東老家,以為台灣法律不及中國,便在卡提諾論壇、優仕網留言板張貼顧男的照片,又特別標註「小心這害蟲,女生玩愛情公寓一定要看」、「全台灣的人一定要看這惡魔,一定要知道這傳染病」。
蘇女以為「跨海開罵」,台灣警方管不到,但顧男有備而來,擷取蘇女罵人的文字,到地檢署提告,檢方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台灣方面對於領土的解釋為「中華民國的台灣地區」,中國則為「大陸地區」,蘇女犯罪地為中華民國領土,所以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蘇女確有觸犯誹謗之嫌,因此予以起訴。
審理時,蘇女向法官說,她跟顧男在一起,遭細菌感染,她還到義大醫院檢驗、看病,所以好心提醒網友不要接觸顧男。但顧男說,他去檢驗並未驗出愛滋病及其它傳染病。
法官認為,被告以自己有去看病就認定是顧男傳染給她,依其犯罪情節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