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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亞太電信 王又曾妻小判連帶賠263億

震驚全國的力霸掏空案,高等法院今判准王又曾妻、王家子女應連帶賠償被害人亞太電信263億。(記者楊國文攝)

震驚全國的力霸掏空案,高等法院今判准王又曾妻、王家子女應連帶賠償被害人亞太電信263億。(記者楊國文攝)

2017/04/06 17:5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力霸東森集團淘空案,創辦人王又曾雖潛逃赴美車禍去世,被害人亞太電信(前身亞太固網)指控遭王又曾等人淘空263億元,仍對王的妻子王金世英、王家子女提起附帶民事求償,高等法院認定,王又曾主導下,王家人涉及「虛設公司」、「購買公司債」等九大弊情,掏空亞太電信達263億多元,今判決王令台、王令一、王令楣、王令僑等王家4名子女、王妻王金世英和人頭負責人共12人,應連帶賠償亞太電信263億多元;還可上訴。

判決也指出,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遭亞太電信控告涉及「Cable Modem」案,應連帶賠償9點74億元,但高等法院認定,王令麟出售東禾媒體公司股權,純粹是處分個人名下財產,並非執行東大媒體或東森媒體董事職務,並不構成公司法第23條第2項、民法第28條的連帶賠償責任,加上對王令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已超過二年求償時效,因此予以駁回。

多人已裁定破產 能否賠償仍未確定

高院也指出,應連帶賠償的被告王令台、王令僑、王令一、王家幹部郭立力等4人已被法院裁定破產,因此,是否能從他們身上實際拿到錢來賠償,仍未確定。

據指出,力霸案中,王又曾在美國車禍身亡,他的子女,包括長子王令台、4子王令麟、5子王令僑、么子王令興、長女王令楣等人,均已執行完畢或獲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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