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學者鑑定同婚釋憲案 一致支持同志平權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上午9點將對同性婚姻釋憲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同婚釋憲案共邀請6位鑑定人,包括陳愛娥、張文貞、陳惠馨、劉宏恩、李惠宗及鄧學仁等法律學者,6人的鑑定意見,幾乎一致認定應該讓同志伴侶擁有合法關係,不過對於應該讓同志伴侶享有民法上的異性婚姻同等待遇,還是應另訂同性伴侶法等專法,鑑定人之間則有不同意見。
台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愛娥表示,民法將婚姻限縮在異性結合並不違憲,政府可參考德國經驗,先訂同性伴侶法,再決定是否對同性婚姻完成立法;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張文貞主張,法律限制同性婚姻違憲,她反對制訂同性伴侶法,認為應該直接承認同性婚姻;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惠馨認為,應該以民法或專法來保障同性婚姻。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認為,同性婚姻和傳統婚姻不應有差別待遇,因此限制同性婚姻違憲,如另訂同性伴侶法和民事伴侶法也一樣違憲;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認為,傳統婚姻拒絕同性婚姻不違憲,但法律對同性伴侶保護不足則違憲,他支持另定同性伴侶法;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鄧學仁認為,同性婚姻應受憲法保障,但最好不要修改民法,直接另定同性婚姻制訂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