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假好心送少女上學 竟載去公園猥褻
新北市高姓男子假好心要送15歲少女小玉(化名)上學,卻把她載到板橋河濱公園停車場及板橋華街公園,伸出狼爪。圖為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高姓男子假好心要送15歲少女小玉(化名)上學,卻把她載到板橋河濱公園停車場及板橋華街公園,伸出狼爪,親吻及撫摸胸部、下體,還當場自慰,事後少女向老師及同學訴苦,其母輾轉得知氣憤提告,新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高男1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月14日早上6時許,高男假好心要送小玉上學,卻把她載到華街公園內,伸出狼爪,撫摸她胸部及下體;隔日,他又以相同理由載小玉,卻開到板橋河濱公園停車場內,親吻及撫摸胸部、下體,還當場自慰。
小玉回到學校後向老師及同學訴苦,其母輾轉得知氣憤提告,高男坦承犯行,合議庭斥責他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權,戕害小玉身心健全成長,考量他坦承犯行,且與小玉及其母調解成立,但尚未賠償完畢,因此判刑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