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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國4狼性侵2台女續押 法官:四處玩有逃匿能力

主嫌劉偉城等3狼今移審,法院裁定續押。(記者黃捷攝)

主嫌劉偉城等3狼今移審,法院裁定續押。(記者黃捷攝)

2017/03/20 22:1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4名新加坡男子去年底邀約2台女喝酒,卻趁2女喝醉後性侵,士林地檢署17日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4男,其中3男羈押禁見中,今天上午移審,士林地方法院稍早依3人涉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可能串證,且3人來台都曾四處旅遊,在台有逃匿能力,裁定續押,但解除禁見。

起訴指出,劉偉城是北部某大學交換學生,他的3名友人王琨駿、陳俊穎、林煒軒,去年12月來台遊玩,4人預計12月12日返國,前一晚邀約台女小芳、小文(均化名)喝酒聊天,見2女不勝酒力,王、劉、陳3男輪流進房性侵小芳5次。

小芳喊「NO!」推擋都無效,只好哀求:「You guys can fuck me,but don’t hurt my friend.(你們可以上我,但不要傷害我朋友)!」但小文仍被林男性侵,2女清醒後,小芳直奔警局報警,小文不願追究,未告林男。

士林地院當晚裁定劉、王、陳3男羈押禁見,林男以1萬5000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士林地檢署17日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4男。

士林地院今開移審庭,3人仍否認乘機性交,辯稱與台女是合意,合議庭因此認為3人有串證可能,且劉在台留學期間曾在台灣各地旅遊,王、陳來台後也自行規畫旅程,租車遊台,認3人都有能力在台逃匿,因此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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