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欠百萬挨告 告訴人舉證不足敗訴
惡房東張淑晶。(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惡房東張淑晶遭友人控告欠款百萬,要求返還,台北地院法官今宣判,認為原告「舉證不足」,駁回原告之訴,仍可上訴。原告庭後感到遺憾,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細讀判決理由,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原告日前開庭時提到,張淑晶於民國100年4月時買了50張宏達電股票,但股價狂跌造成虧損;張為此親口向她表示,被追繳(指融資)的很厲害,要求先借款100萬元,怎知事後置之不理。據告訴人了解,103年再提這筆欠款,張女再度藉口「資金虧損已達9000多萬」推託。告訴人認定,張女顯然未有還款意願,遂提告返還。
歷經數次開庭,原告與張淑晶均出庭,僅日前張女疑似因被爆出詐騙、恐嚇外國女瑪莉安娜(Mariana),才突以病假為由未現身。
期待勝訴的原告今現身旁聽,庭前受訪時直批張淑晶「無惡不做、像吸血鬼」,一旦錢借給她,有如無償贈與,直呼「司法讓她這樣玩,太不值得」;原告對於張女使用刑法興訟,認定「只要告贏就有錢」的態度,不以為然。但告訴人也說,可能無法告贏這個訟棍,因為張女不願寫借據,據她猜測「張淑晶應是知道寫借據,就會變債權憑證。」
原告步入法庭前不忘氣憤批評張淑晶「很賊」,並質疑「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抓去關呢?」隨後靜待宣判結果。
當法官宣判原告敗訴當下,告訴人一度不知所措,當庭詢問法官為何敗訴,才知「舉證不足」所致;原告庭後說,對於判決結果很不知所措,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並詳讀敗訴理由,再考慮是否上訴。
事實上,告訴人與張淑晶日前即有糾葛。張女為控告其兄向告訴人借10萬元,但事後同樣未還款,雙方上法庭興訟。法院審理後認為,雖張女辯稱告訴人單據「非我所簽、也不是借據」,但告訴人提供的電話錄音顯示張女提到「借款」二字,以及借款單據上告訴人與張女簽名並非偽簽,法官確信張女確實開口借錢,上月判張女須給付借款10萬,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