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合宜宅弊案更審16日宣判 葉世文:盼減刑 餘生彌補過錯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如圖)涉合宜住宅弊案,更一審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庭訊時葉求情說希望獲減刑,已訂本月16日宣判。(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如圖)涉合宜住宅弊案,更一審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庭訊時葉求情說希望獲減刑,已訂本月16日宣判。(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2017/03/12 12: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遠雄集團團董事長趙藤雄被控在林口A7與桃園八德合宜宅等標案,行賄曾任營建署長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2千萬元,趙因認罪之故,已被高等法院輕判緩刑5年,捐2億元給國庫了事而定讞,全身而退,葉世文則被重判21年,葉上訴後,最高法院將葉涉及「林口A7合宜宅案」判7年定讞外,另涉新竹眷改、八德合宜宅案,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更一審已訂本月16日宣判。

更一審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庭時,服刑中的葉世文表示,已69歲,願承擔犯下的一切過錯,希望服完刑後,餘生能對犯行盡力做彌補,貢獻國家,當庭懇求合議庭能考量他在八德合宜住宅案、財產來源不明罪自始即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給予減刑,檢方則認定葉擔任政府要職涉收賄不法,犯行重大,建議法院應從重量刑。

全案受矚目的是,重要被告趙藤雄在一審時被以行賄罪判刑4年半,高院審理期間均否認犯罪,卻在宣判前突然認罪,甚至連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標案,也承認有期約行賄葉世文2200萬元,高院最後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輕判趙2年徒刑,緩刑5年,並捐國庫2億元定讞,引起社會譁然。

網友得知趙藤雄獲判緩刑免坐牢,酸言批評「原來犯罪後認罪,再捐錢就沒事了」、「有錢真好」、「今天我完全相信了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等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