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潛水學員安全 3潛水教練全被起訴
祝姓女姓銀行員參加潛水訓練班,才第二次在開放水域潛水,就發生意外,命喪海底。(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祝姓女性銀行員參加潛水訓練班,才第二次在開放水域潛水,就發生意外,命喪海底。基隆地檢署認定,帶隊的廖姓負責人與2名菜鳥潛水教練,疏於照料學員,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這3名教練。
起訴書指出,58歲廖姓教練領有PADI專業潛水教練聯盟所核發的開放水域水肺教練執照,還是台北市萬華區某潛水訓練中心負責人。
廖去年7月間,帶34歲祝姓女學員到新北市貢寮區鼻頭台二線83公里海域,從事潛水教學。廖教練明知2名剛取得PADI教練執照的廖姓與楊姓教練,對潛水教學及帶領學員從事潛水活動不熟悉。
廖因當天身體不適,請這2名菜鳥教練,代為帶領祝姓與林姓學員從事潛水活動。廖明知祝才第二次在開放水域從事潛水運動,竟未告訴這2名菜鳥教練,要注意祝女安全,並保持目視與手得觸及的距離,以確保祝女一旦發生意外,可以適時予以援助。
未料,祝女當天上午11時再下水後發生意外,2名菜鳥教練均未能及時發現援救。祝女最後是被另名在附近從事潛水教學的徐姓教練發現,平躺在12公尺深海底,經緊急拖救上岸急救,仍因呼吸性休克不治。
檢察官調查時,廖教練供稱,教練教學時,不須與祝姓女學員保持手得觸及的距離,還拿出教練教學指引手冊為證。
檢察官也同樣翻出教練教學手冊,指出該手冊第12頁寫著,教練在游泳池教學時,應落實潛伴制度和監控空氣供應量,並要求潛水學員隨時和他們的潛伴保持伸手可及的距離,何況是在開放海域,從事潛水教學,教練更應該與學員保持伸手可及的距離。
檢察官因此認定,廖與2名菜鳥潛水教練均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3名教練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