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銷單讓議員資格飛了 林武忠要提非常上訴
因做選民服務,要求警方銷毀罰單遭判刑,將喪失議員資格的高雄市議員林武忠不滿地說,「以前哪個立委服務處不接受這種選民服務?」他將提起非常上訴。(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因一起纏訟10多年的交通罰單銷單案,高雄市議員林武忠遭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將喪失議員資格。對此,林武忠十分不滿,強調將提非常上訴。
根據最高法院宣判,林武忠替計程車司機做選民服務,要求警方銷毀罰單,維持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見解,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並須支付國庫8萬元,全案定讞,林武忠雖可免坐牢但將喪失議員資格。
林武忠從政30多年,曾擔任過4位立委的助理,並連任4屆高雄市議員,他抨擊這是全台首例因為民服務遭判刑的案例,過幾天將召開記者會反擊,並提非常上訴。
林武忠強調,這5位民眾拿著交通罰單到他服務處,他也不認識5人,助理受理陳情後,傳真到交通大隊,他從未恐嚇、施壓警方,根本是被冤枉的。
林武忠說,自己從政30多年,「以前哪個立委服務處不接受這種選民服務?」一位高雄地院審判長,曾把他的案例拿出來在律師學員課堂上講,還強調判他有罪十分牽強,別的民意代表也有這種選民服務,卻都沒事,這根本是一國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