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家庭、事業廢棄物丟溪邊 警方循線查辦

余姓老翁隨手把自家生活廢棄物,丟到圖中馬路下方的野溪,新埔警方一樣到場採證破案。(圖由新埔分局提供)

余姓老翁隨手把自家生活廢棄物,丟到圖中馬路下方的野溪,新埔警方一樣到場採證破案。(圖由新埔分局提供)

2017/02/10 09:06

[記者黃美珠/關西報導]很多鄉下老人家對於「丟垃圾」這檔事仍保有他們年輕時的習慣,靠山丟山邊,靠溪丟溪旁。但是時代不同,這樣的習慣很有可能招來破財、被罰的局面,少則1200元,多則被罰6000元,情況嚴重者,甚至還可能被移送法辦。

新竹縣關西鎮一名73歲余姓老翁,疑因春節連假停收垃圾,為了貪圖方便,趁著出入路過之際,隨手把從家裡帶出的垃圾,拋到附近產業道路外「崁下」的野溪去。

新埔警分局3日也另外獲報,在該鎮北山里長壽橋下游的鳳山溪畔,又出現了1車約3.5公噸的事業廢棄物被偷倒在現場,部分還被焚燒過。

新埔偵查隊派員到場蒐證後,逐日過濾、比對周邊路口監視器,終於鎖定這批事業廢棄物,是來自桃園市某建物的拆除工地。

經傳喚涉案的41歲蕭姓承包工地的裝潢業者,以及涉嫌以1車2500元代價,代為運棄的26歲關西鎮王姓男子,2人坦承犯案後,警方今天早上依新竹地檢署環保專責指揮檢察官許大偉指示,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函送法辦2男。

至於余翁的行徑,警方直言,老人家隨手丟棄的生活廢棄物中暴露家人個資,因余翁處理垃圾的習慣仍停留在過去,才會誤觸法網,不可取,但值得警惕。

最後警方考慮老翁年事已高,所丟棄的是一般生活廢棄物,且均已由其家屬全數清除,所以訊後將改交由新竹縣政府環保局裁罰。

新埔偵查隊派員到鳳山溪被偷倒事業廢棄物的現場蒐證。(圖由新埔分局提供)

新埔偵查隊派員到鳳山溪被偷倒事業廢棄物的現場蒐證。(圖由新埔分局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