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出不出庭?最高法院和法務部針鋒相對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和檢察總長顏大和去年11月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建議最高法院對王光祿案開庭,最高法院則認為,王光祿案是非常上訴案,依法不能進行言詞辯論,後來雖同意召開準備庭和調查庭,但要求檢察總長顏大和親自出庭。
顏大和不願出庭,認為提起非常上訴是檢察總長的專屬職權,但基於檢察一體,沒有檢察總長須親自到庭的法律依據;據了解,顏大和今天不會出庭。
本案受命法官許錦印於去年11月29日王光祿案首度開庭時,當庭希望顏大和今天能親自出庭,他表示非常上訴是總長專屬權力,最好總長能親自出庭;到庭論告的最高檢檢察官朱朝亮表示,根據日本和美國法制,相關案件由檢察官出庭即可。
檢方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朱朝亮、林永義、吳慎志等人出庭表示意見,承審本案的合議庭為審判長洪昌宏、受命法官許錦印、陪席法官吳仁銘、王國棟及李釱任,王光祿的辯護律師為林靜文、林長振、陳采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