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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哥」送觀察勒戒 若戒不掉就得強制戒治

「土豪哥」朱家龍因涉嫌吸食二級毒品,今被台北地院裁定送往新店戒治所觀察勒戒,農曆新年將無法回家團圓。(記者王藝菘攝)

「土豪哥」朱家龍因涉嫌吸食二級毒品,今被台北地院裁定送往新店戒治所觀察勒戒,農曆新年將無法回家團圓。(記者王藝菘攝)

2017/01/23 20:02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土豪哥」朱家龍因涉嫌吸食二級毒品,今被台北地院裁定送往新店戒治所觀察勒戒,農曆新年將無法回家團圓。據了解,觀察勒戒時間依法不得逾2個月,實務上約40天時會觀察其狀況,若屆時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檢方將會聲請強制戒治。

據悉,觀察勒戒屬於一種「保安處分」,目的在於預防當事人再犯,時間依法不得超過2個月,一般多半在實施30多天至40多天間會評估當事人有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最晚必須在觀察勒戒期滿7日前陳報結果,若加上公部門往來公文時間,當事人多半在45天至60天間才能返家。

根據《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若朱男在觀察勒戒後沒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可望獲得檢方命令釋放,且即使未獲檢方命令,勒戒所也可直接將其釋放,再另行通知檢方;但若觀察勒戒後仍有施用傾向,檢方可能就會聲請將他送往戒治處所進行強制戒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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