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劉政池竊占國有地誇大 議員何志偉判賠50萬
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何志偉多年前踢爆,苗栗縣長劉政鴻弟弟劉政池竊占國有地,檢調單位介入調查,案經媒體大幅報導後,何又3度加碼爆料,遭劉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何志偉加碼爆料部分依據薄弱,因此判賠50萬元,並應登報道歉。
判決指出,何志偉加碼爆料「劉至少還有10處私占國有地未曝光」、「從成本3百萬變成7億7千萬元的豪宅」、「劉政池以買賣或強取豪奪染指20公頃的土地...並以這些土地向銀行超貸5億」,均明確表達行為、數目、面積及金額,已非單純意見表達,有事實陳述之意。
何開庭時雖引用陳情民眾及法院判決等證據,證明言論並非憑空捏造,但法官認為,何爆料的內容,已超出這些證據可推論範圍,確有誇大不實,因此判他敗訴。